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註冊組》110-1台北市北安扶輪社清寒獎助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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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0 月 01 日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公告類別 | 獎助學金, 學生園地 |
公告等級 | |
點閱次數 | 965 |
公告內容 | 依據台北市北安扶輪社110年10月1日來函轉知。 一、申請資格 (一)現為臺北市北投區、士林區、中山區之公立高中(職)校在校學生。 (二)父母一方死亡或重大傷病或家庭突發變故,具貧戶證明或家境清寒者,且在民國110年3月31日前已設籍於臺北市者。 (三)上學期操行甲等,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未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者。 (四)110學年度內經學校證明未領有其他獎學金者。 (五)公費生不得申請。 (六)條件符合本獎助學金章程者,每學期得以再申請。 (七)若重複申請臺北市地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即取消獲獎資格。 二、獎助名額:五名。 三、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 ※110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期限至110年10月25日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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