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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特教組▕ 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特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43
公告內容

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
資料詳見附件;如有需求者,請務必於112年12月8日前向特教組提出。

另依臺北市教育局112年11月29日來函修正:「轉安置通過後於112學年度第2學期入學就讀高級中等學校1年級」,敬請確認。

本市112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缺額計4名如下:
(一)木柵高工:1名(智能障礙)。
(二)內湖高工:1名(自閉症)。
(三)松山家商:1名(智能障礙)。
(四)稻江護家:1名(智能障礙)。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學生。
2、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一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證明之智能障礙學生。
3、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一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自閉症之鑑輔會鑑定證明並伴隨心智功能低下學生,其安置名額以當學年度各班安置自閉症學生缺額為限。
4、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一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腦性麻痺、肢體障礙或其他障礙類別之鑑輔會鑑定證明並心智功能低下學生。
5、設籍本市並有居住事實,現就讀外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學生。
6、原就讀外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因舉家遷移至本市居住,需重新安置本市服務群科學生。
7、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因疾病意外等原因導致心智功能低下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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