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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
發佈日期 2024 年 7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0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7月1日北市教特字第1133074476號函轉知。

 

二、旨揭比賽實施要點修正重點如下:
(一)個人項目「口琴獨奏」比賽類別,限複音口琴;自選曲得使用半音階口琴。
(二)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者)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定。參賽團隊(者)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三)演出中不得進出觀賽會場或於觀眾席走動。

 

三、本比賽決賽預定辦理時間,說明如下:
(一)團體項目分(北、中、南)區:自114年3月1日起辦理。
(二)個人項目:自114年3月15日起辦理。
(三)本比賽決賽整體辦理時間循往例為當年度3月1日至3月31日止(包括團體及個人項目),本學年度決賽確定日期及賽程將於114年1月15日前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官網。

 

四、餘詳請參見附件要點及來函,旨揭比賽實施要點同步公告於全國學生音樂比賽網站(https://web.arte.gov.tw/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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