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7月1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403517號函辦理。
二、依據「各級學校學生學年學期假期辦法」規定,業已明確規範「一學年分為二學期,分別以8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2月1日至7月31日各為一學期」,及「各級學校暑假、寒假日數及起訖日期,暑假以60日為限(起7月1日,訖8月29日),及寒假以21日為限(起1月21日,訖2月10日)」,爰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起訖日不宜任意變更。
三、查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基金會113年5月14日公告之「114學年度各項考試預訂考試日期」,114學年度學測辦理日期為114年1月18日、19日、20日(星期六、日、一)。
四、為因應114學年度學測辦理時間,請依下述配合辦理:(一)114年1月20日(星期一),高三學生參加學測,學校以公假辦理,並不另行補課。
(二)針對擔任114學年度學測試場之學校,請試場學校考量學生學習權益、校務行政運作、交通車往返時間及師生線上教學設備等項,俾參考下列建議,調整課程安排或授課方式:
1、114年1月17日(星期五)佈置、開放學生查看試場,若該日無法於有限時間內完成試務工作,試場學校可
另擇週末採實體或線上授課方式辦理,但請於校內先行溝通,達成共識。
2、學測辦理日期第3日為114年1月20日(星期一),有關高一及高二學生課務,建議試場學校另擇週末採實體或線上授課方式辦理。
3、若試場學校設有國民中學部、國民小學部,建請以學校為單位統一因應調整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