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健康中心轉知~肺炎黴漿菌之預防與治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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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11 月 30 日 |
發佈單位 | 衛生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防疫專區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70 |
公告內容 | 主旨:為掌握肺炎黴漿菌感染症發展情形及防範校園疫情擴大, 請貴校(園)加強衛教宣導,並落實校園傳染病通報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為避免校園發生流行疫情,當發現學生有疑似傳染病時,請先行適當處置並通知學生家長送醫及追蹤醫師診斷結果;並落實於知悉疾病後48小時內至「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作業(如非表列項目可選「其 他」)。
二、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說明,肺炎黴漿菌一年四季皆可能感染,夏天及初秋較常見,各年齡層均有感染之風險,較常見於年輕人及學齡兒童,若患有其他呼吸道疾病仍在恢復期或免疫功能較差的病人,則有較高發生嚴重感染之風險。
三、肺炎黴漿菌藉由咳嗽或打噴嚏產生的飛沫傳播,感染後症狀輕微,約1至4週可自行痊癒,其臨床症狀包含支氣管炎,特別是孩童,常見的症狀為喉嚨痛、倦怠、發燒及長達數週甚至數月的咳嗽;惟約10%患者會併發肺炎,通常配合醫囑使用抗生素治療則可治癒。
四、為防範校園疫情擴大,請學校加強宣導生病不上課,如有呼吸道症狀(尤其是咳嗽)時須戴口罩,並落實良好衛生習慣,使用肥皂勤洗手且至少搓揉20秒等衛教宣導及維持教室環境通風、班級日常環境消毒等。
五、相關疾病防治指引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首頁(https: www.cdc.gov.tw)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其他傳染/病肺炎黴漿菌感染症項下運用相關衛教宣導資料。
六、檢送疾管署肺炎黴漿菌感染症QA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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