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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5學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實施計畫」及相關資料
發佈日期 2026 年 4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27
公告內容

國教署為促進本土語言及在地文化之傳承與發展,鼓勵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推動本土文化教育,特訂定旨揭實施計畫。

申請作業期程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程:請各校於115年5月4日(星期一)前,將「計畫申請書」及「經費申請表」核章後函報本局辦理申請,聯絡窗口為本局技職教育科曾立琦科員(電話:02- 2720-8889分機6354)。
(二)旨案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成立本土文化社團,辦理期程自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止,活動以「學校自辦」及「專款專用」為原則,除外聘專業師資外,不得轉包民間機構承辦,亦不得合併其他非本土文化社團專門活動辦理(本經費不得編列加班費等人事經費),每校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新臺幣6萬元。
(三)「經費申請表」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編列經費需求,以業務費項目為準,並以經常門為限,並詳列經費項目、內容、數量、單價及總價等,編列教師鐘點費時,務必於備註欄說明社團課程於課程內、課後或暑期期間進行,以利審查委員據以判斷編列項目是否符合規定。

附件為實施計畫、計畫申請書、經費申請表、申請經費項目及基準及成果報告表各1份。

有意願申請者,請先洽詢社團活動組長。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