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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活動] (更新)修訂「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應變計畫」有關室內口罩佩戴規定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社團活動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71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16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14477號函轉知。

 

二、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2月9日發布之放寬室內口罩規定,就防疫計畫內有關口罩佩戴相關規定滾動修正,說明如下:
(一)依該競賽辦理期程是否跨112年3月6日為界,並採以該場地完賽為原則,分2類情形規劃。
(二)賽程跨3月6日者,仍依現行規定辦理:與會人員活動期間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參賽者(含指揮)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演出前及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1、舞蹈比賽(全區個人/團體乙、丙組):112年2月21日至3月9日由桃園市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由臺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辦理之賽程。
(三)賽程於3月6日(含)以後者,依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修正辦理:自112年3月6日起調整為全體與會人員(參賽人員、工作人員、評審及陪同人員)自主佩戴口罩,期程如下
1、舞蹈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4日至3月23日由臺北市、嘉義縣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個人組):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9日由嘉義市辦理之賽程。
3、戲劇比賽(團體組):112年4月7日至4月23日由花蓮縣辦理之賽程。
4、鄉土歌謠(團體組):112年4月17日至4月24日由新竹市辦理之賽程。

 

三、詳請參閱附件。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2月7日北市教特字第1123012089號函轉知。

二、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 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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