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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 辨識方式及說明」1份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生活輔導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3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40134527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
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
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三、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 辨識方式及說明(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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