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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機關(構)學校員工及其眷屬自費團體保險 (以下簡稱本府自費團保)之「理賠申請書」
發佈日期 2026 年 1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來文宣導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05
公告內容

一、依據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泰人壽)115年1月19日國壽字第1150014240號函辦理。
二、現行本府自費團保係由國泰人壽承作,承保期間自114年4月1日起至116年3月31日止;該公司為配合法令遵循及維護客戶權益,修正申請書之「申請保險金類別」說明文字,將「『理賠類別』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未勾選之理賠類別』視同不申請,請務必依實際狀況正確選填」修正為
「『理賠類別』原則以您所勾選者為準,惟如尚有符合其他理賠類別,將於確認您的意願後一併審核」,並自115年4月1日起停止受理舊版申請書。
三、相關電子檔已置於本處官網(網址:https://dop.gov.taipei/)首頁/服務園地/本府自費團保專區/理賠申請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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