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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職務加給差額作業要點」第8點、第9點規定
發佈日期 2026 年 9 月 04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5
公告內容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公立高級中等學校導師職務加給差額作業要點第八點、第九點修正規定

八、對地方政府補助比率如下:
(一)財力第一級者,補助比率最高為百分之五十。
(二)財力第二級者,補助比率最高為百分之六十。
(三)財力第三級者,補助比率最高為百分之七十。
(四)財力第四級者,補助比率最高為百分之八十。
(五)財力第五級者,補助比率最高為百分之九十。
(六)本要點補助比率得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本署業務推動情形,在第一款至第五款範圍內酌予增減。
(七)報經行政院核准者,補助比率不受前六款之限制。
九、(刪除)

※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若對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承辦人賴小姐,電話:(04)3706-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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