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註冊組】臺北市「115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訊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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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0 月 02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學生園地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153 |
| 公告內容 | 壹、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5年10月2日北市教中字第1153103616號號函辦理。 貳、有關旨揭各項申請簡述如下,完整申請資料說明如附件。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補充規定辦理。 二、依據條例第5條規定略以,個人實驗教育由學生之法定代理人,向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先予敘明。 三、本市高中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均採線上申請,請於115年10月1日(星期四)至115年10月30日(星期六)期間,於本市實驗教育申請暨審議作業系統(連結),進行註冊申請及資料上傳。
四、另請注意務必配合以下校內作業時程辦理: (一)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申請案可分與學校合作、不與學校合作。 (二)擬與學校合作者,申請人請提前與校方了解合作模式,請有意申請之學生及家長,於115年10月12日(星期一)前先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之意願,並於115年10月23日(星期五)前繳交紙本申請表件3張、個人計畫書及合作計畫書草案含電子檔給註冊組,並於註冊組初審後自行於期限內完成線上申請,以利後續個人實驗教育計畫書之修正及安排校內審議會議。
(三)不與學校合作也請於10月12日周一前告知註冊組申請之意願,並於期限自行完成線上申請,若經教育局審議通過者,再於下學期開學前至註冊組辦理學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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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