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圖書館】115-1學期本校圖書館三樓閱覽室固定座位開放劃位 |
|---|---|
| 發佈日期 | 2026 年 8 月 28 日 |
| 發佈單位 | 讀者服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重要 |
| 點閱次數 | 251 |
| 公告內容 | 115-1學期圖書館三樓閱覽室固定座位劃位 一、說明: 1.劃位地點:圖書館2樓研討教室(請勿攜帶食物入館) 2.劃位時間如下:
3.劃位規定: (1)老師統一說明使用規定,同學請依規定時間到館、勿遲到。 (2)請務必攜帶本人學生證,依報到先後順序現場選位,座位有限,額滿為止。 二、已登記使用閱覽室的同學,可於115/8/31(一)起開始使用閱覽室,請持學生證進出閱覽室。 三、本學期固定座位使用第三閱覽室,請依規定使用。 四、閱覽室使用規定如下,請詳閱後願意遵守再進行登記。
臺北市立中正高級中學閱覽室固定座位使用規定 一、本閱覽室採固定座位登記制,固定座位之學生每週至多缺席兩次,計算週期自週二至下週一;若經點名發現未符合規定,將取消固定座位,經取消座位者得於隔週登記候補座位。若連續取消座位達2次,則暫停劃位1週。 二、若有特殊原因無法到校,需出具證明向圖書館櫃台填單請假,每人每學期最多請假2次。若未請假,則依前述規定辦理。 三、圖書館每日會將點名結果公佈在各閱覽室外,同學如有疑義,請隔日放學以前至圖書館讀者服務組更正,經取消座位者得於隔週登記候補座位。 四、自習學生最遲應於18:00進入閱覽室自習。 五、閱覽室點名時間(任一時段未到視同當日缺席): (一) 18:00 至 18:10。 (二) 20:20 至 20:30。 六、圖書館內全館不得飲食,以免影響其他同學自習及破壞環境清潔。 七、請同學們不要逗留在閱覽室外的走廊聊天或聽音樂,讓大家都有一個安靜的自習空間,共同為自我成長而努力。 八、自習學生應隨身攜帶中正高中有效學生證進入本館(含3樓閱覽室),未攜帶者如無法確認為本校在學學生,圖書館或本校巡堂師長得要求離開本館。 九、自習學生應保持座位周遭與桌面之清潔,個人垃圾請自行帶回家處理,共同協助維護圖書館3樓之整體環境清潔工作,讓大家都有一個友善舒適的自習空間;一經發現隨意破壞環境清潔,情節嚴重者將取消使用閱覽室的權利。 十、自習學生應自行保管個人物品及書籍,本館不負保管責任,非閱覽室開放時間恕無法領取個人物品,如有特殊原因圖書館得審酌情節,經同學同意愛館服務後始予個案處置。 十一、自習學生應珍惜閱覽室資源,若因環境髒亂、出席率低落、破壞公物或經常於閱覽室內喧嘩、聊天、干擾他人自習等重大違規事宜,將取消閱覽室使用之權利。 十二、相關未盡事宜,由圖書館視該期間管理需求,經相關會議討論後於圖書館櫃台及閱覽室張貼公告後生效。
★★★ 敬請詳閱上述規定,並積極遵守配合。 ★★★
|
| 相關附件 |
|